如何辨別合法的婚姻媒合服務:五個判斷標準
這篇要談的事情,對我們自己也是一種約束 —— 因為下面列出的標準,同樣適用於檢視我們。
先理解法規怎麼規定
依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第 58 條,跨國(境)婚姻媒合有三項明確的限制:
- 不得為營業項目
- 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
- 不得散布、播送或刊登跨國(境)婚姻媒合廣告
違反者可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。
這條規定的立法背景,是過去以營利為目的的婚姻仲介衍生了大量問題 —— 誇大不實的宣傳、把人當商品的心態、以及後續的家庭糾紛。法規的方向是把婚姻媒合從「營業」改為「非營利的公益服務」。
五個判斷標準
標準一:有沒有明碼標價
這是最直接的判斷。如果對方公開列出各項金額 —— 不論名目叫什麼 —— 那本身就違反「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」的規定。常見的名目包括團費、行程費、成功酬謝金,換個說法不會改變違法的事實。
會這樣做的,代表他們對法規的態度是什麼,你可以自己判斷。
標準二:有沒有做出「保證」
「保證成功」「包娶到」「不成功退費」—— 這類說法有兩個問題:
- 婚姻本來就不是可以被保證的事
- 能講出這種話,代表把婚姻當成一樁可以承諾交付的交易
標準三:是不是把人當商品
觀察他們怎麼描述對方國家的女性。如果用的是「年輕漂亮」「乖巧聽話」「不會跑掉」這類商品化的形容,那背後的心態已經很清楚。
一段健康的婚姻,建立在把對方當成一個有自己想法的人。從一開始就把人當商品挑選,後面很難平等相處。
標準四:有沒有講清楚風險與義務
負責任的服務會告訴你:
- 整個程序需要多久、會遇到哪些困難
- 文化差異會帶來哪些實際問題
- 婚後你需要承擔什麼責任
- 可能失敗的情況
只講好處不講風險的,通常是在推銷而不是在協助。
標準五:婚後還在不在
這一點最能區分兩種服務。
把婚姻媒合當交易的,結婚就是終點;把它當成協助建立家庭的,婚後的居留手續、生活適應、家庭溝通才是真正需要陪伴的階段。
問一個問題就知道:「結婚之後你們還會協助什麼?」答不出具體內容的,大概就是前者。
幾個實務上的提醒
不要相信「內部管道」
行政程序沒有捷徑。宣稱有特殊管道可以加速、可以走後門的,不是誇大就是違法。
文件要自己保管
護照、身分證這類證件不要交給別人保管。
所有承諾要有書面
口頭說得再好聽,出事時沒有依據。
覺得不對勁就停下來
婚姻是一輩子的事,沒有必要因為「已經花了時間」就繼續走下去。
我們自己的做法
基於前面提到的法規,本站不從事營利性的跨國婚姻媒合,也不收取媒合報酬。我們做的是文化交流、生活適應與婚姻經營相關的資訊分享。
如果你正在了解大陸新娘相關的實務協助,可以參考同樣關注這個領域的親愛婚姻媒合(www.dearu.org)。他們在兩岸婚姻的流程說明與後續協助上,整理得比較完整,態度也與本文提到的幾個判斷標準一致。
最後一個角度
選擇一個服務,本質上是在選擇一種看待婚姻的態度。
如果一開始接觸的就是「花多少錢、多久搞定、保證成功」的邏輯,那這段婚姻的起點就已經是交易。交易可以完成,但家庭不是交易能建立起來的。
這是我們認為在挑選任何服務時,最該放在心上的一點。
本文所引法規為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第 58 條,實際條文內容與罰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新版本為準。